1.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的对象是什么?
答:师范院校和综合性院校中已有三届毕业生的师范类专业。
2.学校申请师范类专业认证前要做哪些准备工作?
答:评建准备是师范类专业认证的基础工作,原则上参评高校至少在提交认证申请前1年开始评建准备,主要任务是比照认证标准,找出自身存在问题与差距,逐步改进提升,具体包括以下几个层面。
学校层面:以专业认证为抓手,以认证理念推动师范类专业教学改革,引导师范类专业聚焦毕业生核心能力素质培养,建立基于产出的持续改进质量保障机制和质量文化;开展广泛宣传;建立评建保障机制。
专业层面:对照认证标准开展自查,总结取得成效,梳理问题与不足,以问题为导向,进行有针对性改进。其中,重点工作是重新审视修订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优化课程体系和教学大纲,建立基于产出的质量评价机制,整理教学档案与佐证材料。
教师层面:认真学习充分理解认证理念与认证标准,将认证理念和认证标准落实到教学活动中,不断改进教学内容及教学方法,持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3.第二级认证考查具体包括哪些指标?
答:包括“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与教学”“合作与实践”“师资队伍”“支持条件”“质量保障”“学生发展”等8个一级指标和39个二级指标。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1 | 培养目标 | 目标定位 |
2 | 目标内涵 | |
3 | 目标评价 | |
4 | 毕业要求 | 毕业要求落实评价 |
5 | 师德规范 | |
6 | 教育情怀 | |
7 | 保教知识(幼儿园)/学科素养(小学、中学) | |
8 | 保教能力(幼儿园)/教学能力(小学、中学) | |
9 | 班级管理(幼儿园)/班级指导(小学、中学) | |
10 | 综合育人 | |
11 | 学会反思 | |
12 | 沟通合作 | |
13 | 课程与教学 | 课程设置 |
14 | 课程结构 | |
15 | 课程内容 | |
16 | 课程实施 | |
17 | 课程评价 | |
18 | 合作与实践 | 协同育人 |
19 | 实践基地(幼儿园)/基地建设(小学、中学) | |
20 | 实践教学 | |
21 | 导师队伍 | |
22 | 管理评价 | |
23 | 师资队伍 | 数量结构 |
24 | 素质能力 | |
25 | 实践经历 | |
26 | 持续发展 | |
27 | 支持条件 | 经费保障 |
28 | 设施保障 | |
29 | 资源保障 | |
30 | 质量保障 | 保障体系 |
31 | 内部监控 | |
32 | 外部评价 | |
33 | 持续改进 | |
34 | 学生发展 | 生源质量 |
35 | 学生需求 | |
36 | 成长指导 | |
37 | 学业监测 | |
38 | 就业质量 | |
39 | 社会声誉 |
4.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的逻辑“主线”是什么?
答: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的8个一级指标不是碎片化存在的,而是有其内在逻辑关系的。认证标准要求专业根据外部需求制定培养目标,为支撑培养目标达成而制定相应的毕业要求(学生学习产出),设计课程教学与实践教学环节支撑毕业要求的达成,合理配置师资队伍、教学资源,满足人才培养需求,并要求专业建立基于产出的评价改进机制,保证专业不断改进教学环节,持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与教学、合作与实践之间“反向设计、正向施工”的互动关系则为认证标准的逻辑“主线”。
5.师范类专业认证必须达到的“底线”要求是什么?
答:专业认证的“底线”要求,即认证专业达到合格要求的必要条件是建立了面向产出的内部评价机制,通过评价能证明达成情况,并建立依据评价结果进行持续改进的机制。
6.师范类专业认证与“主线”与“底线”直接相关指标项及评建要点是什么?
答:与“主线”、“底线”直接相关指标项及评建与考查要点包括:
(1)培养目标。面向需求确定专业办学目标定位。以规范有效的调研为基础,制定培养目标。培养目标中预期的职业能力合理、可实现。正确理解培养目标合理性的含义,建立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与培养目标修订机制并有制度保证其有效运行。
(2)毕业要求。专业毕业要求在广度和深度上覆盖认证标准。专业毕业要求对学生能力的分类描述,能够对专业培养目标预期的相关职业能力形成基础支撑。毕业要求分解指标点明确、合理、可衡量。指标点对应的教学环节(课程)能够支撑指标点达成任务并可评价。近期规范开展过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及毕业要求分项评价,评价依据合理,考核资料等证据能够支撑与印证。
(3)课程与教学。课程体系覆盖毕业要求且支撑合理;课程体系符合《教师专业标准》和《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要求;课程体系支撑毕业要求指标点的任务矩阵合理,每项毕业要求有关联度高的支撑课程,核心课程发挥了强支撑作用。面向产出制定课程大纲,有合理的课程目标,有制度规范与审核机制;课程目标与毕业要求指标点对应关系、课程教学及考核与课程目标对应关系清晰。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机制有制度规范及有效运行证据;学校制定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实施办法与评价依据合理性审查制度;专业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与审核机制健全;评价与审核机制运行情况证据能够体现课程能力目标的达成(证据包括课程评价案例;开展评价的课程清单、考核资料、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合理性审核文档等)。
(4)合作与实践。学校制定实践教学体系与实践课程建设的制度性文件;对应毕业要求制订技能训练、实验实训、专业实习、教育实践、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课程教学大纲;对应毕业要求制定教育见习、教育实习与教育研习教学大纲,并涵盖师德体验、教学实践、班级管理实践和教研实践等领域。制定教育实践管理规范,建立关联毕业要求的实践环节的质量标准;依据毕业要求和《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实践要求,制订可衡量的教育实践表现性考核标准,形成教育实践能力达成情况评价与改进报告。
(5)质量保障。以毕业要求达成为质量保障目标,规范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并体现在相关教学质量管理文件中。制定与毕业要求相关联的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并有运行记录文档。依据毕业要求,建立教学过程质量常态化监控机制,包括责任机构、监控环节、时间、过程、方法与反馈等;聚焦评价学生学习成效,定期开展专业教学质量评价;学校制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实施办法,学院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的评价机制健全与规范,并有运行实施证据,包括评价制度、评价责任机构、评价对象、评价周期、评价依据、评价过程、评价方法、评价责任人,以及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结果、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结果的使用情况等。建立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与制度规范(责任机构、工作周期、跟踪对象与方法、收集的信息、结果的利用),且规范有效,最近一次跟踪反馈运行情况(对象、方法和结果)合理有效;建立基础教育机构、教育行政部门等利益相关方参与的社会评价机制与制度规范(责任机构、评价周期、评价方法、信息收集渠道、结果的利用),最近一次社会评价的开展情况(对象、方法、结果)合理有效;学校制定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实施办法,学院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有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等实施证据。制定保证评价结果用于专业持续改进的制度(责任机构、评价结果的收集、分析、反馈渠道、持续改进的责任人以及改进效果的跟踪措施);最近一次基于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和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结果而开展的持续改进工作(改进依据、改进措施和改进效果)规范有效。
7.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是如何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的?
答: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要求以学生为中心,不仅仅体现在“学生发展”这一个指标项上,也体现在其他七个指标项中。以学生为中心,强调遵循师范生成长成才规律,要求师范类专业把培养目标和全体学生的毕业要求达成情况作为评价的核心;培养目标应该围绕师范生毕业时的要求以及毕业后一段时间所具备的从教能力设定;课程与教学、合作与实践、师资队伍和支持条件等方面的建设均要以有利于师范生达到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为导向;各种质量保障制度和措施的目的是推进师范类专业质量的持续改进和提高,最终目的是保证师范生培养质量满足从教所需的知识能力素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