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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合作交流中心主要工作职责

豫章师范学院国际合作交流中心是学校涉外工作的职能部门和办事机构,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对重大涉外问题及时向上级外事领导部门汇报;

2.负责学校外事工作的管理,制定并执行学校国际合作交流中心的各项工作,组织协调学校的外事活动;

3.负责与上级国际合作交流部门及国(境)外有关大学、机构、部门的联系工作;负责与国(境)外学校的校际交流活动;

4.审核学校各部门、各单位报请上级审批的国际合作交流中心文件;负责学校与境外高校及机构合作协议的签署、执行与管理;负责学校境外合作办学、学生境外教育项目的审核、组织实施及协调工作;

5.负责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指导、协调和归口管理工作;归口管理我校的国际合作办、国际交流与合作培训及国际合作交流中心中介工作;

6.负责因公组团出访、出国(境)考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出国研修等有关工作,负责因公出国(境)手续的申办、出国(境)前准备等工作的落实;

7.协助有关部门向师生员工进行涉外保密教育,加强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人员在国际形势、对外政策和外事纪律等方面的教育;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做好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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