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接教育部评估中心、省教育厅通知,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拟于5月6日开展2023年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参评高校培训工作。我校组织集中培训,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及目的
解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内涵、本科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用意及高校评建改工作要点,强调合格评估工作纪律,引导参评高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明确办学定位和发展方向,按照“三基本”要求扎实开展评建改,保障合格评估规范有序开展。
二、 培训时间及形式
1.培训时间:2023年5月6日,9:00-17:00。
2.培训形式:线上培训(腾讯会议)
三、 培训对象及地点
1.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教务处科级以上、评估中心全体成员。(智慧教室6)
2.二级学院院长、分管评估工作副院长、教研室主任、本科专业负责人、教学秘书。(智慧教室3)
教学评估与督导中心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