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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石匠守—江西省2024年手工艺作品展征稿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论述,推动江西省手工艺在新时代的振兴发展,鼓励传统工艺美术技艺的传承与创新,展示丰富多彩的手工艺精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之际,傅抱石诞辰120周年之时,由江西省工艺美术学会、豫章师范学院、江西省文化馆、江西工艺美术馆共同举办抱石匠守——江西省2024年手工艺作品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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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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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本次大赛的主题为“抱石匠守”,为纪念傅抱石诞辰120周年,弘扬抱石精神,传播匠人之心,坚守精湛技艺,展现手工艺作品的艺术性、工艺性、地域性特色。本次展览全国各地的艺术家和手工艺人均可参与,通过手工艺作品传达传统文化与现代生活相结合的桥梁,

让人们更加深入地了解手工艺的文化,感受工艺美术的魅力,激发人们的兴趣和热爱,推动手工艺产业的传承和发展。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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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江西省工艺美术学会

                豫章师范学院 

                江西省文化馆

                江西工艺美术馆

承办单位: 豫章师范学院美术学院

               江西省工艺美术学会                 手工艺专业委员会


协办单位: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博物馆、南昌航空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南昌大学建筑与设计学院、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江西农业大学职业师范学院、景德镇学院陶瓷艺术与设计学院、赣南师范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南昌师范学院美术学院、江西工程学院抱石艺术学院、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美术学院、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江西陶瓷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景德镇艺术职业大学陶瓷工艺学院。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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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时间


本次活动作品征集时间自公布日起至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中旬评委会对参赛作品照片进行初评,初评通过的入选作品,承办方将通过邮件或电话的形式通知初评入选作者提交原作参展,2024年11月25日前将实物作品寄达至参展指定地址。展览时间:2024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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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地


      江西省文化馆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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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要求


(一)传统手工艺从业者、各类工艺美术从业者、非遗传承人、各艺术专业类企业、高校在校师生。

(二)参展作品应为近年来创作的手工艺作品,不限工艺种类,内容应为思想性、艺术性、工艺性的统一,鼓励展现本地域特色及充分体现时代要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作品。

(三)作品尺寸原则上不超过120cm(宽)×120cm(高)。如有特殊要求,参展作者需提前与组委会联系。组委会有权拒绝超尺寸及重量,散发有害气体,无法运输,无法布展或被认为对观众有危险的作品原件入展。

(四)送展作品需邮寄的要自制包装箱,要求坚固、便于搬运、二次使用,包装外部统一贴报名表。寄送作品请选择正规快递、物流公司、购买保险,以防邮寄过程中物品损坏、遗失(注:不接受包装外不贴报名表作品,不接收到付作品,作品由于在运送或寄送过程中造成任何损坏问题,主办方概不负责)。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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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评与复评


初评

1、初评收件要求:作者需提供参赛作品多个角度的电子照片,不多于3张(电子照片为JPG格式,每张不小于1MB,不大于5MB)。并填写《抱石匠守——江西省2024年手工艺作品展初评报名表》(见附件),需以“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为文件名投送至报名电子邮箱,并按照要求以附件形式上传报名材料(含报名表、作品照片)。不符合报名要求材料将无法参评。

2、初评截至收件时间:2024年11月15日

3、邮箱:11625190@qq.com

4、联系人:钟山13479800263

复评

1、入围复评者接到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后须及时寄送作品实物至指定收件处,运输费及保险费用由参赛者自行承担。实物应与初评提交照片相符,经初评未入围者恕不另行通知。

2、复评收件地址:南昌市青山湖区高新大道1978号(江西省文化馆)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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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规则与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征集秉着公平、公正原则,从民族特色、图案设计、颜色搭配、手工艺技巧、创意创新等方面进行评选,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采用初评、复评的方式进行。

本次展览入选作品150件,设置一等奖5%、二等奖8%、三等奖12%,其中学生获奖作品设指导教师奖。获奖及入选证书由江西省工艺美术学会颁发。

入选获奖作者可优先加入江西省工艺美术学会。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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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一)展览信息可关注江西省工艺美术学会微信公众号或豫章师范学院美术学院公众号。 

(二)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凡涉嫌抄袭、侵权、模仿他人作品及假冒仿制作品一律取消参评、参展资格,并在官网进行公告,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三)主办单位对展览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权。凡送作品参评作者,应视为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之各项规定。(未尽事宜由组委会另行商定,组委会享有对本次展览的最终解释权)。 

(四)展览结束后,组委会将在三个工作日内退回作品(参展作品原则上自行取件)。外地确需邮寄作品,组委会可负责邮寄,如邮寄过程中受损组委会不承担责任,邮寄费由参展作者自付。







转载:江西省工艺美术学会

编辑:余高萍

初审:吴 洁

复审:朱璐璇

终审:程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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