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将“坚持义务和权利相统一”作为党员权利保障应当遵循的重要原则,要求广大党员“切实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正确行使各项权利,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为让学院入党积极分子们知道党员各项义务和权利,坚持党员义务和权利相统一的原则,为充分发挥党员主体作用奠定坚实基础,5月30日晚,生态与环境学院学生党支部书记汤年华老师在实验实训大楼北楼9405党员活动室开展以“中国共产党党员的义务与权利”为主题的党课。
汤年华从党员的八项义务、如何履行党员义务、党员的八项权利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汤年华首先强调了党员义务的重要性,并详细阐述了党的八项义务,包括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等。她结合具体案例,向入党积极分子们说明了如何在实际工作中履行这些义务。
接着,汤年华介绍了党员的八项权利,包括参加党的会议、讨论和表决权等,并强调了党员在行使权利时应遵循的原则和注意事项。她鼓励入党积极分子们在未来的学习和工作中,要勇于行使自己的权利,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最后,汤年华针对大学生党员如何正确履行义务和行使权利提出了具体建议。她鼓励大学生党员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此次党课使入党积极分子们对中国共产党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和认识,为他们今后的学习和工作指明了方向。
文字:刘慧
图片:林雨心
编辑: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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