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豫章师范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方案》(洪师院字〔2021〕29号)规定,对入学资格复查合格的新生学籍进行电子注册。为顺利完成我校2023级新生(含专升本、五年一贯制转段)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院部在9月21日17:00前,交以下材料:
1.未报到学生名单;
2.入学资格审查(初审)有问题的学生名单;
以上两份名单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
3.新生入学照片以电子稿形式打包发送至邮箱35558199@qq.com。
注:电子照片要求:一寸免冠蓝底近照,不戴首饰、不许染发、不得化浓妆,不要戴围巾、口罩等,头发不能遮挡眉毛和耳朵。照片以录取信息中的身份号码命名,
例:360102111111115812.jpg。
二、学籍科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的通知》(教学〔2014〕11号)《豫章师范学院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洪师院发〔2023〕11号)等文件精神,将已报到且初审合格的学生在学信网规定时间内予以学籍注册。
三、学籍注册信息核对
学籍注册完成后,学籍科将《2023级新生学籍信息核对表》及《2023级新生学籍注册汇总表》电子稿发至各院部,由各院部自行打印。各院部要严格建立学生、辅导员(班主任)、院部分管领导“三级签字“责任制,确保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
各院部负责组织新生百分之百、不遗漏一人的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认真核对本人各项信息,核对无误后在以上两张表上签字确认。
辅导员(班主任)对新生信息进行认真核对,不得遗漏已报到但因请假等原因暂不在校的学生;严防同姓名、同身份证号重复注册。
辅导员(班主任)、院部分管领导分别在《2023级新生学籍注册汇总表》上签字并加盖院部行政章,交学籍科王老师。
该项工作于收到电子稿后一周之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