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科学研究-实验平台
危化品管理规定

1. 本实验室对教学与科研工作中所需要使用得易燃、易爆危险品与剧毒药品实行专人管理负责制。本实验室的危化品需全部放置在危化品储存柜中,危化品柜共由两位老师分别持有钥匙,实行双人双锁制度。

2.使用危化品时,必须两位管理老师同时在场用完后必须将药品瓶归还,并在危化品管理本上记录用量并签名。

3.危化品日常管理每个季度都需盘点危化品的库存量。

4.购置新的危化品后,及时在危化品管理记录本上登记。

5.危化品使用后的废液不得将危化品直接倒入废液池中,请放入废液药品瓶放入实验室门口的指定废液回收桶待学校统一处理。

6. 有计划地购买与使用易燃、易爆品与剧毒药品由实验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购用申请报告经安全管理员审核后向有关部门报批购买。药品购买回后必须组织有关人员清点验收,登记造册。

7. 易燃、易爆危险品应分类分区放置,不得与一般药品混杂贮存,远离电源、火源。置于避光阴凉处库内严禁烟火注意温度、湿度、通风、避光等。

8. 剧毒药品应专柜保管建立登记薄,记载收入、使用、消耗情况。瓶签上应有明显的标记。对其领用、剩、废、耗得数量必须详细记录用剩药品及时退库。危险品的空容器,变质料、废渣应予妥善处理严禁随意抛弃。

9. 定期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对变质、损坏、过期得易燃、易爆品与剧毒药品,应在实验室安全管理员批准、监督下组织力量以适当得方式销毁,并向有关领导报告备案。

10. 危险品的包装与封口必须坚实、牢固、密封,并经常检查就是否完整无损。如发现破损、渗漏等现象,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11. 存放剧毒药品与危险品的区域一律不准无关人员随意进入。严禁在药品房内使用电炉、煤气炉或其它明火。实验管理人员离开实验室时要严格检查确定无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开。

12. 每年年终对上述物品组织清点,要求做到账物相符,管理规范,并将清查结果向实验室安全管理员报告。


    
官方微信    掌上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