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科信厅函〔2023〕5号)、《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赣教研办函〔2023〕10号)的相关要求,确保学校各教学实验(训)室安全运行,结合年度工作安排,教务处于8月28日对已启用的教学实验(训)室进行开学前安全检查。
此次实验室安全检查以实地检查和查看台账资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着重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 年)》的要求,查看实验室在实验场所、安全设施、用水用电、危险化学品、(高温)特殊设备管理等方面的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并对《关于2023学年春季学期结束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情况通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核。
下一步,教务处将继续跟进本次实验室安全检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各教学实验(训)室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