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豫章师范学院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洪师院发〔 2023〕 10 号) 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为做好 2023 年学生转专业工作,小学 教育学院现制定 2023 年度转专业工作方案如下:
一、 申请转专业资格的规定
( 一) 一般资格规定: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 2022 级高招录取学生,思想品质优良、对 转入专业有兴趣,且身心条件符合转入专业要求的。
(二)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
1.对非所在专业的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 专长的;
2.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有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 不符合在所在专业学习要求,但仍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
3.经学院认定,在所在专业学习确有特殊困难,难以完成学业并 有足够证明材料的;
4.因教育部、教育厅或学校专业合并、撤销、更名等原因导致所 在专业发生变化的;
5.其他经学校认定可申请转专业的。
6.在籍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的,根据《关于做好各级各类学校 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 (赣征〔2020〕2 号) 的要求和《普通高 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教育部令第 41 号) 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可 放宽转专业限制条件。
7.在籍生休学创业后复学的,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教育部令第 41 号) 第二十一条规定,需提供相关创业证明材料, 经学校审批认可后,可放宽转专业限制条件。
(三) 转专业限制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1.低学历转向高学历的;
2.定向、委托培养有专业要求的;
3.学生入学当年招生章程上有明确约定的;
4.招生录取时有特殊要求或以特殊形式录取的 (如国际合作办 学、各类单独招生、专升本、五年一贯制、转学生等) ;
5.经音乐、体育、美术等各类单独术科考试录取的学生,不得跨 类转专业;普通文理类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入有单独术科考试的专业;
6.已有一次转专业经历的;
7.保留学籍、休学期间的;
8.其他经学校认定不可转专业的;
9.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不得转专业的。
二、可转入专业及转入名额
小学教育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文件要求,凡具备转 专业资格的学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申请转专业。可转入专业及
名额如下:
院系 | 年级/专业名称 | 可接收学生数 |
小学教育学院 | 2022 级小学教育 (本科) | 32人 |
2022 级科学教育 (本科) | 6 人 |
三、转专业具体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生报名申请
表》,向自己所在学院提出转出申请,于5月12日前将《豫章师范学院转专业申请 (审批) 表》及《转专业承诺书》交至文科楼 423 教务办公室。
2. 对转出、转入学生审核
(1) 转出学生审核:我院将根据学生兴趣特长,将来职业规划 等对申请转出学生进行审核,并在《转专业申请 (审批) 表》上签署 意见,学生本人于5月12日前将《转专业申请 (审批) 表》及《转专业承诺书》送至拟转入学院。
(2) 转入学生审核:申请转入学生应于5月12日前将所在学院审核后的《转专业申请 (审批)表》及《转专业承诺书》送至文科楼 423 教务办公室,学院在接到学生转入申请后,对转入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在《转专业申请 (审批)表》上签署意见。
3.对申请转入学生的考核
按照我院转专业考核方案,组织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考核。
(1) 考核方式:
小学教育专业(100分):
2分钟自我介绍+2分钟才艺展示。
科学教育专业(100分):
2分钟自我介绍+5分钟专业素养考查(以谈话方式)。
(2) 考核时间、地点:
专业名称 | 考核时间、地点 | 备注 |
小学教育 (本科) | 5 月 16 日 14:00-17:00 (主教楼 1201) | 请所有申请转入学生提 前30分钟到主教楼1203 候场,确认考核顺序。 |
科学教育 (本科) | 5 月 16 日 14:00-17:00 (主教楼 1202) |
4.拟转入学生公示
考试后按成绩排序,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并将拟 接收学生名单在学院公示五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在《转专业申请 (审批) 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并将拟接收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5.办理转专业手续
(1) 各转出学院根据名单将《豫章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通知单》 发至获批学生个人,告知学生于下一学期报到时持通知单到接收学院 办理转入手续;
(2) 接收学院将手续完成后的通知单按要求存档并送至教务处 备案。
(3) 获批后的学生,在新学年开始时转入获批专业学习,转入
及转出学院班主任应做好转专业学生学籍档案移交等工作。
四、学生课程的补修与学费
1.对于学生转专业前已修完的课程,如与转入专业将学习的相同 或者相似的,由所在学院认定,可以免修,并认定学分;如与转入专 业不相同或不相似的,可以转为相应选修课学分。
2.转入后所在专业班级已经完成授课且转入学生尚未修读的必 修课程,由接收学院安排补修。学生转专业后其他学业问题由接收学 院按规定处理,学院后续会安排专人对转入学生进行课程衔接指导 (文科楼 423 教务办公室) 。
3.转专业学生的学费按转入专业的收费标准收取,以转入后实际 就读年限计算。
小学教育学院 2023 年 5 月 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