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水平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建设的实施意见》(赣教高字〔2022〕32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应用型本科转型,使人才培养紧密对接区域产业升级和技术变革趋势,切实增强服务江西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构建与学校应用型转型发展需求相匹配的学科专业结构和专业集群体系,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校级产教融合型专业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专业与江西省“2+6+N”产业和重点产业链、南昌“4+4+X”新型产业体系和区域基础教育行业对人才的需求紧密契合。
(二)符合学校“十四五”期间学科专业建设布局,计划停招减招专业不纳入立项培育范围。
(三)探索构建“政、产、学、研、用”协同育人体系,与共建方签订合作培养协议,建立了多主体共同参与的协同管理机制,现有教学基础和实验实训条件满足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需求,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比较完善并有效运行。
(四)拟申报专业的负责人原则上有正高职称,在省内或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具备丰富的专业和课程建设经验,熟悉产业(行业)发展趋势,有较高的师德修养、学术水平、丰富的教学和实践经验。
(五)共建方实力雄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规模较大、技术实力较强、社会影响力较大,并具有规范的管理制度、先进的企业文化和良好的社会声誉。连续多年参与人才培养计划制定、实验实训指导、专业课程教学等,共同参与人才培养的成效显著。
(六)拟申报专业产教融合发展规划合理,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建设成效可测量,具有调动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的政策和措施。
二、主要任务
(一)研制专业建设方案。围绕江西省“2+6+N”产业和重点产业链、南昌“4+4+X”新型产业体系和区域基础教育行业,主动对接地方政府部门、事业单位、行业企业、兄弟院校,开展深入调研,从实际出发科学研判,明确产教融合型专业所服务的产业链环节和层次,研制产教融合型专业建设方案,力争冲击省级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
(二)构建产教深度融合机制。建立行业企业深度参与高校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新机制,深化产学研全方位合作,加快实现专业培养与产业需求对接、专业课程内容与从业能力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实践对接、科技研发与企业技术创新对接,推动学校和行业企业实现互动发展、同频共振、融合创新,立足专业建设探索产教融合型专业集群建设方向。
(三)创新应用人才培养体系。以产业需求为导向,按照相应行业产业的知识能力素质要求,发挥企业重要育人主体作用,校企联合制定专业建设方案和人才培养方案,实现校内培养方案和校外培养方案融合贯通,共同创新教学方式,共同组织实施培养过程。改革应用型人才评价制度,突出以能力和素质评价为导向的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考核评价方式。
(四)推进课程教材体系重构。校企联合构建与应用型人才培养定位相符的产教融合型课程新体系。企业为共建专业量身定制开发课程模块或项目化课程,嵌入的企业课程模块与专业课程有机衔接,强化工程实践能力等专业综合能力培养。校企合作开发建设数字图书、慕课、微课、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电子书包等优质数字教学资源,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课程教学内容。优先选用有行业企业参与编写的教材及讲义。每个专业建设校企合作课程2门以上,培育并力争获批省级校企合作一流课程。
(五)加强实践教学能力培养。校企共建集实践教学、科技研发、生产实习、培训服务等多位一体的实习实训平台,营造真实的生产和技术开发工作环境。优选合作企业实例进行案例化教学,按照行业规范进行工程化培训和项目训练,实行真题真做,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动手能力。鼓励行业企业将技术革新项目作为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课题来源,安排企业导师进行全程指导。
(六)强化“双师双能型”师资建设。改革教师聘任制度和评价考核办法,把行业背景和企业实践经历作为教师考核和评价的重要内容。建设校企合作教学团队,鼓励建立校企人力资源共建共享机制,设立若干企业教师专岗和产业教授岗,促进企业技术骨干与专业教学骨干双向交流。企业兼职教师承担专业课、实习实训等环节的教学时数占总教学学时的比例逐步提高。建立专任教师定期赴合作单位轮训研修制度,“双师双能型”专任教师占比逐步达到50%。
(六)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动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专业培养,实现创新创业教育目标在素质教育、专业教育、教学评价等方面的有效融合。学校与合作企业共建创新创业实践教育中心或基地,共同开发创新创业课程和教学内容,共同推进创新创业项目训练,共同做好学生的创新创业指导和创业带动就业工作。
三、立项与管理
(一)2023年拟立项校级产教融合型专业培育项目8个。
(二)建设期4年,过程中进行中期检查,期满验收通过后认定为校级产教融合型专业。
(三)培育及认定的产教融合型专业,应根据上级部署参加省级产教融合型专业的申报。
(四)建设经费分批投入,并在今后的教学与科研实验室建设、信息化建设等方面予以倾斜。每个立项专业的第一批配套建设经费为3万元,该笔经费应于2023年11月前全部执行到位。
四、申报程序
(一)学院推荐。申报人填写《豫章师范学院产教融合型专业培育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和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各学院严格按照立项范围和申报要求审核后,择优推荐不超过2个项目。申报书内所有数据仅限于申报专业范围内,应确保真实性。
(二)学校评审。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通过评审,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予以立项建设。
(三)材料报送。请于4月24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申报书、汇总表及相关纸质盖章稿,1个申报专业一个文件夹,命名方式为项目负责人姓名 +申报专业名称。联系人:叶琳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