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1+X证书制度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赣教职成办函〔2023〕11号)文件要求,学校将开展本年度1+X证书制度试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参与试点的专业原则上须已连续招生3年,建设基础好,人才培养质量高;具备满足证书培训需要的教学条件和实习实训设施设备;师资团队应具备相应的培训能力,并有较为完善的证书试点工作推进制度和科学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二、申报证书范围
教育部公布的前四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详情请登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vslc.ncb.edu.cn/)查阅。
三、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结合我校应用型本科学校定位和应用型本科专业建设目标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把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作为深化教育改革、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拓展就业本领的重要抓手。符合条件的专业和学院均需申报,所有未申报的二级学院要书面说明原因。
(二)各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相关专业申报对应的试点证书(历年申报计划不再沿用,所有证书试点均需要重新申报),组织专门人员主动与培训评价组织对接,多渠道深入了解各证书内涵、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培训考核条件等信息,科学合理确定本年度参与试点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参与试点的专业、学生规模人数,原则上每个证书、每个级别试点规模不少于30人。
(三)各二级学院应扎实有效开展试点工作,按省教育厅的要求,及时向教务处提交工作双周报。原则上审核通过的备案计划要求今年年底前全部完成。
四、申报和审核程序
(一)申报程序。拟申报的二级学院应明确专人与教务处对接并进行申报,后期工作按省教育厅相关程序组织实施。
(二)申报时间:3月13日—4月21日。
(三)工作联系人:张伟,联系电话:13732954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