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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全省“最美大学生”推选活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把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精神贯彻落实引向深入,推动各高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培养选树新时代大学生先进榜样,充分展示高校大学生群体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经研究,省委宣传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省“最美大学生”推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推选范围

全省普通高校注册的全日制中国籍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已获得江西省“最美大学生”荣誉称号及提名奖荣誉称号的学生自获奖之日起两年内不再参与全省“最美大学生”推选。

二、推荐条件

1.政治立场鲜明,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学习优秀。

2.在社会实践、学术科研、创新创业、自强不息、见义勇为、孝老爱亲、全面发展、多才多艺等方面,表现突出,能够在新时代大学生中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3.在大学生文明实践志愿活动中表现突出,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反响。

4.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3年(2020年起)。

三、荣誉设置

江西省“最美大学生”10名、江西省“最美大学生提名”10名。

四、活动程序

1.组织推荐。各高校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对照推荐要求,遴选推荐候选人,并对候选人进行全方位考察,保障真实性和代表性。每校限推1名学生。

2.评议发布。省委宣传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在各高校推荐的基础上,通过资格审查、通讯评议、综合评选等程序,确定江西省“最美大学生”及提名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发布,并适时举行发布仪式。

3.学习宣传。省委宣传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将通过省直新闻媒体、江西教育融媒体中心等平台公开登载、展示获评学生事迹,通过组织开展巡回报告会、文明实践志愿活动等形式,努力营造学习典型、争做典型的浓厚氛围。各高校要结合新时代先进人物进校园工作,通过集中宣讲、座谈交流、文明实践等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学生把习近平总书记“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殷切期望转化为爱国奋进的实际行动。

五、材料报送

请各高校2023年4月15日17:00前,登录“江西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测评平台”(网址:http://47.114.81.8:9992),找到部门对应账号,登录后从“专项任务”中找到“最美大学生”推选端口,逐一上传材料。材料包括推荐人选报名表、政审材料、个人事迹材料、电子照片,具体要求如下:

1.报名表。报送150字以内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报名表应加盖学校党委公章。

2.政审材料。包括推荐人在校期间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表现。

3.个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内容包括个人简历、主要事迹及所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等部分,主标题要凝练被推荐人的事迹,副标题为“XX学校江西省‘最美大学生’候选人XXX事迹材料”,字数限2500字以内。

   4.被推荐人电子照片,其中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1寸2.5*3.5cm,413*295像素);其他能够反映其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生活照片2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


附件1:2023年度全省“最美大学生”推荐表.docx


附件2:“最美大学生”推荐候选人事迹材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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