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图书馆自习区域整洁、文明的学习环境,进一步加强自习区域的管理,特对自习区域的使用作如下规定:
一、禁止用任何物品(含图书)占用座位。物品(含图书资料)须随身带离或暂存书架,图书馆对个人物品(含图书资料不负保管责任),一经发现管理员有权及时制止和清理。
二、禁止在自习区域私自摆放箱子、柜子等物件。一经发现管理员有权清理。
三、禁止喧哗、嬉闹、起哄、接听电话、不停随意走动等。手机须调至静音或关闭状态,到过道小声接听电话,走路要轻、开关门要轻,保持安静。一经发现管理员有权教育、制止。
四、禁止携带食品、饮料入馆,不得在馆内饮食、吸烟。一经发现管理员有权制止,没收食品、饮料和香烟。
五、禁止随意搬动桌椅,须保持桌椅整齐,不得破坏原有秩序。一经发现管理员有权制止和批评教育。
六、禁止私自启用空调。空调由管理员统一开馆管理。
七、禁止将电器、危险品带入馆内。一旦发现将予没收,并报学工处查处。
八、禁止在自习区域追剧、刷短视频等,一经发现管理员有权制止和批评教育。
九、严禁访问非法网站,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一经发现将报学工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