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教学是学校教书育人、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的基础和中心,课堂教学质量直接影响人才培养的质量和学校办学水平。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客观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促进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本科教学工作会议精神及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管理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这个核心点,全面对标教育部“新时代高教40条”,坚决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坚持“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新理念,加强课堂教学督查,建立科学有效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实施公平、公正、公开的教学评价,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稳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推进学校内涵建设。
二、评价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坚持随机性、长期性、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有利于实际可操作性,尊重学科专业差异的原则。
(四)坚持过程跟踪原则。
三、评价对象、内容与周期
(一)凡承担教学任务的专职和兼职教师、外聘教师均应接受教学评价。
(二)评价内容为课堂教学工作,评价指标详见附件。
(三)评价周期以学年为单位,一学年评一次。具体做法如下:
1.学生评教以学期为周期,两个学期都有课的教师,学生评教成绩取两个学期的平均分。
2.校级评价:实行“申请-统筹”制,教师根据工作任务提出参评的具体学期,院(部)审核;为均衡听课任务,院(部)结合学年总参评人数,对每个学期接受校级参评的人员进行统筹分配,原则上每学期的被评价人数相对均等。最后将《****学院(部)**学年度第**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质量校极评价名单》上报教学评估与督导中心,中心将名单反馈给校级听课队伍按相近学科大类分组安排听、评课。
3.院(部)评价:院(部)根据本院(部)的评价细则自主安排。
四、评价主体、内容及计分办法
参与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主体有学校(校级听课小组成员)、学生、院(部)三类。各类主体主要评价内容与办法如下:
(一)学校评价。教务处一方面加强常规教学检查和督导,另一方面组建以专家为主的课堂教学评价队伍开展专项听课与督导(评价标准见附件1)。此项占总评的20%,采用百分制。
(二)学生评价。学生主要评价教师教学过程,突出教学效果。教学评估与督导中心每学期择时组织学生开展网上评教,评教结果反馈至各院(部)。学生对每一门课程的任课教师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包括教学态度、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特色等方面(评价标准见附件2)。课程参评率低于50%的评教结果无效,教学评估与督导中心组织重评;学生评教分在全班前、后5%的分数,系统视为无效。此项占总评的40%,采用百分制。
(三)院(部)评价。院(部)主要评价敬业态度,落实教学责任,评价教学水平。首先组织教师自评,即教师对自己所承担的课程教学进行总结和反思,查找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享教学过程的成功体验。然后,在教师自评的基础上,依托教研室,组织本单位教学(专业)指导委员会和教学督导小组,从立德树人、教学常规、课堂教学、职业情怀等方面对教师进行评价(附件3为参考),院(部)根据自身学科专业特点制订本院(部)的具体实施细则,特色加分项院(部)结合学科专业特点进行完善。此项占总评的40%,采用百分制。
总评分为百分制,由学校评价、学生评价与院(部)评价组成,由院(部)统计,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评价组织与程序
(一)教务处牵头组织开展评价工作
教务处每学年第一学期(9月份)发布评价通知,督促各院(部)组织进行评价工作。做好评价的宣传工作,充分调动院(部)教学管理的积极性,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构建并维护好网上评教系统。
(二)院(部)是评价工作的主体完成单位
1.院(部)遵照本办法有计划地在每学期开展各种形式、主题、阶段的随堂教学检查等工作。第二学期(6月份)按照学校的安排进行集中评价和总结。
2.院(部)结合专业及课程的特点,在学校评价标准的基础上,编制切合本专业课程特性的评分细则和实施办法,尤其是室外课、实训课、小课、大课等特殊课型应有针对性的评分细则。
3.院(部)须公开、公平、公正地完成评价工作。评教过程中,若出现篡改数据、拉票、打击报复或其它不公正、不文明行为的,经调查核实后,给予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4.评价结束后,院(部)将评价结果以适当方式公示和反馈给教师,并将评价结果和工作总结报送教务处教学评估与督导中心。
六、评价结果及运用
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评价结果与教师职务晋升、年度与聘期考核、课时津贴、评优评先等方面挂钩。
(一)终评等级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总评分90分以上且在院(部)排序前15%为优秀;除优秀以外,总评分≥80分为良好;60-79.9为合格;总评分≤59.9为不合格。学校批准参加社会实践的教师,评价结果以教师社会实践考核结果为准。
本学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为优秀:
1.教学差错两次或一般教学事故一次。
2.未满本岗位规定的基本教学工作量(学校批准的特殊情况除外)。
3.病假累计30天或事假累计5天。
本学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
1.在政治纪律及意识形态方面违反规定。
2.违反教师师德师风行为规范要求。
3.出现一般教学事故两次以上(含两次)或严重教学事故一次。
4.无大局观,不服从院(部)教学任务安排。
(二)终评等级为优秀的教师
1.在职务晋升、考核、评优评先等方面优先考虑。
2.学年终评等级为优秀的教师,本学年度基础课时津贴提高10%(在下学年初予以补发),经费从教务处年度预算经费中开支。 (三)终评等级为不合格的教师
1.一次不合格者,院(部)应给予黄牌警告,纳入院(部)帮扶对象,本学年度基础课时津贴降低5%(在下学年初予以补扣)下一年度不能晋升职称。
2.累计两次不合格者,院(部)应取消该教师任课资格并作停课处理,通过听课、自费进修等方式限期整改,整改结束后,由本人申请,经院(部)同意后安排任课。
3.累计三次不合格者,必须转换至非教学岗位。
课时津贴调整部分经教务处审核后由组织人事处负责核发。
(四)评价结果的运用
各院(部)要完善评价结果反馈机制,实现增值评价,构建教师教学质量监控闭环管理体系,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1.压实院(部)主体责任。学年末,各院(部)必须召开“教师课堂教学评价反馈会”,并在会前向教学评估与督导中心报备反馈会的时间与地点。反馈会上不仅要公布评价结果,同时还可通过座谈进行直接反馈,共同探讨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实现以评促教。
2.实行课堂教学质量报告制度。首先,各院(部)须将教师的评价材料存入院(部)的教师个人业务档案中;其次,以教研室为单位发挥团队作用,从教学活动的整体运行情况、课堂教学的亮点、过程管理及目标达成等方面进行分析与诊断,肯定课堂教学取得的成绩,帮助教师剖析存在的问题,找出差距与不足,对教师进行发展性评价,以教研室为单位形成《**教研室教师课堂教学质量报告》,提出改进意见和教师专业发展规划。
3.动态跟踪重点群体。重点关注考核结果排名靠后的教师,院(部)督导小组对本学年排名后5%的教师进行重点帮扶,建立《教师成长档案》,主要内容有诊断分析、制定帮扶方案、取得成效等,做好存档工作,教学评估与督导中心不定期检查。
七、附则
(一)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原文件《豫章师范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洪师院[2019]71号)同时废除。
(二)本办法未尽事宜由教务处教学评估与督导中心解释。
附件:1.校级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
2.学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
3.院(部)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参考)
附件1
校级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教内涵 |
立德树人 10分 | 师德师风 5分 | 为人师表,意识形态坚定,坚持社会主义育人方向,无不当言论。 |
课程思政 5分 | 发掘和运用本学科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将思想政治教育元素融入课堂教学; | |
教学常规 30分 | 学期计划 5分 | 符合课程标准在课程目标、教学理念与设计以及教学进度等方面要求。 |
教师工作 手册 5分 | 内容全面,装订整齐。 | |
学期计划、平时成绩、出勤、作业等记载完整、规范、细致,真实反映日常工作。 | ||
教案及课件15分 | 符合教学计划安排。 | |
按照学校统一教案模板,结构规范,要素齐全,教学设计合理,教学反思手写。 | ||
课件内容完整,图片动画精致,能有效辅助课堂教学。 | ||
教师状态 5分 | 提前进教室、着装得体,精神饱满 | |
课堂教学 60分 | 教学目标 总体设计 5分 | 目标明确,符合课程标准的要求,注重学生全面发展,并依据目标进行合理、清晰的教学设计。 |
教学行为 15分 | 遵守《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做到“六要求”、“六程序”、“六不准”》要求。 | |
为人师表,仪表端庄,举止文明,遵守教学工作规程。 | ||
上课精神饱满,语言准确、简练、条理清楚。 | ||
教学内容 15分 | 教学内容科学准确,逻辑性强。 | |
容量适宜,教学重点和难点突出。 | ||
引导学生关注相关社会热点问题和学术前沿动态。 | ||
联系职业需求或生活实际,符合学生特点。 | ||
教学方法 10分 | 启发性强,互动性好,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 方法多样化,不照本宣科,有实际效果。 | |
教学手段 5分 | 合理选择和使用教学手段,课件等现代化教学辅助效果好 。 | |
教学效果 10分 | 教学目标全面达成,教学效果好。 符合《教学工作规程》规定的作业要求,批改及时。 | |
总分:100分 |
备注:评分有梯度,原则上所评价对象优秀不超过30%。
优秀:90分及以上;良好:80~90分;合格:60~79分:不合格:60分以下
附件2
学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
评价指标 | 评价标准 | 评教内容与标准 |
教 书 育 人 10分 | 师德师风 5分 | 为人师表,意识形态坚定,坚持社会主义育人方向,无不当言论。 |
立德树人 5分 |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进行职业道德教育。 | |
教学态度10分 | 规范性 5分 | 不缺课,不迟到,不拖堂,不提前下课,上课不接听手机,不长时间观看视频,建立良好的课堂常规。 |
责任感 5分 | 工作责任心强,对自己、对学生严格要求,加强课堂管理。 | |
教学目标10分 | 科学性 5分 | 教学目标明确,符合学情及人才培养目标。 |
多维性 5分 | 教学目标包含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维度。 | |
教 学 内 容 20分 | 思想性 5分 | 结合教学内容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培养。 |
科学性 5分 | 讲授内容正确,概念清楚,定义准确。 | |
有效性 5分 | 突出重点,讲清难点。 | |
先进性 5分 | 立足教材的基础上,适当介绍近年来本学科学术动态和最前沿知识。题库等教学资源齐全完备并不断更新。 | |
教 学 方 法 15分 | 多样性 5分 | 课堂教学方法灵活多样。 |
针对性 5分 | 方法的选择与教学内容和学生特点的契合度高。 | |
学法指导 5分 | 能够结合教学内容对学生的学习方法和研究方法给予指导。 | |
教 学 技 能 25分 | 教态 5分 | 衣着得体、仪表端庄,教态自然大方。 |
语言 5分 | 语言准确、简洁、流畅、清晰;富有形象性、逻辑性和启发性。 | |
课堂组织 15分 | 教学组织紧凑,善于管理课堂,教学活动生动有趣,创设 良好的学习气氛。 | |
教学特色 10分 | 创新性 10分 | 教学形式新颖,具有鲜明的个性化特征,教学效果突出。 |
总分 | 100分 |
附件3
院(部)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参考)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教内涵 |
立德树人 10分 | 师德师风 5分 | 为人师表,意识形态坚定,坚持社会主义育人方向,无不当言论。 |
课程思政 5分 | 发掘和运用本学科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将思想政治教育元素融入课堂教学。 | |
教学常规 30分 | 学期计划 5分 | 符合课程标准在课程目标、教学理念与设计以及教学进度等方面要求。 |
教师工作 手册 5分 | 内容全面,装订整齐。 | |
学期计划、平时成绩、出勤、作业等记载完整、规范、细致,真实反映日常工作。 | ||
教案及课件15分 | 符合教学计划安排。 | |
按照学校统一教案模板,结构规范,要素齐全,教学设计合理,教学反思手写。 | ||
课件内容完整,图片动画精致,能有效辅助课堂教学。 | ||
教研活动 5分 | 积极参加教研活动 | |
课堂教学 50分 | 教学目标 总体设计 5分 | 目标明确,符合课程标准的要求,注重学生全面发展,并依据目标进行合理、清晰的教学设计。 |
教学行为 15分 | 遵守《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做到“六要求”、“六程序”、“六不准”》要求。 | |
为人师表,仪表端庄,举止文明,遵守教学工作规程。 | ||
上课精神饱满,语言准确、简练、条理清楚。 | ||
教学内容 15分 | 积极融入思政内容,严谨、准确,逻辑性强。 | |
联系职业需求或生活实际,符合学生特点。 | ||
容量适宜,教学重点和难点突出。 | ||
引导学生关注相关社会热点问题和学术前沿动态。 | ||
教学方法 5分 | 启发性强,互动性好,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 方法多样化,不照本宣科,有实际效果。 | |
教学手段 5分 | 合理选择和使用教学手段,课件等现代化教学辅助效果好 。 | |
教学效果 5分 | 教学目标全面达成,教学效果好。 符合《教学工作规程》规定的作业要求,批改及时。 | |
职业情怀 10分 | 观摩听课 5分 | 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节 |
教学管理参与5分 | 积极配合学校、院(部)、教研室安排的其它任务。 | |
总分 | 100分 | |
特色加分 10分 | 在教学质量工程(团队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竞赛、教学改革、教材等)中获得奖励,可参照下列标准: (1)负责人:国家级项目或国家级一等奖建议10分、省级6分、市级4分、校级2分。 (2)负责人: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的二、三奖分别乘以一等奖相应级别分数的0.8、0.5。 (3)参与人:排名2-9名,乘以相应负责人系数的0.8、0.7、0.6、0.5、0.4、0.3、0.2、0.1。 此项10分封顶 | |
注:1.各院(部)依照学校制定的一、二级指标体系,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制定本单位的具 体实施细则。 2.评价结果要呈现梯度和区分度。 |
课堂教学是学校教书育人、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的基础和中心,课堂教学质量直接影响人才培养的质量和学校办学水平。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客观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促进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本科教学工作会议精神及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管理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这个核心点,全面对标教育部“新时代高教40条”,坚决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坚持“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新理念,加强课堂教学督查,建立科学有效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实施公平、公正、公开的教学评价,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稳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推进学校内涵建设。
二、评价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坚持随机性、长期性、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有利于实际可操作性,尊重学科专业差异的原则。
(四)坚持过程跟踪原则。
三、评价对象、内容与周期
(一)凡承担教学任务的专职和兼职教师、外聘教师均应接受教学评价。
(二)评价内容为课堂教学工作,评价指标详见附件。
(三)评价周期以学年为单位,一学年评一次。具体做法如下:
1.学生评教以学期为周期,两个学期都有课的教师,学生评教成绩取两个学期的平均分。
2.校级评价:实行“申请-统筹”制,教师根据工作任务提出参评的具体学期,院(部)审核;为均衡听课任务,院(部)结合学年总参评人数,对每个学期接受校级参评的人员进行统筹分配,原则上每学期的被评价人数相对均等。最后将《****学院(部)**学年度第**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质量校极评价名单》上报教学评估与督导中心,中心将名单反馈给校级听课队伍按相近学科大类分组安排听、评课。
3.院(部)评价:院(部)根据本院(部)的评价细则自主安排。
四、评价主体、内容及计分办法
参与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主体有学校(校级听课小组成员)、学生、院(部)三类。各类主体主要评价内容与办法如下:
(一)学校评价。教务处一方面加强常规教学检查和督导,另一方面组建以专家为主的课堂教学评价队伍开展专项听课与督导(评价标准见附件1)。此项占总评的20%,采用百分制。
(二)学生评价。学生主要评价教师教学过程,突出教学效果。教学评估与督导中心每学期择时组织学生开展网上评教,评教结果反馈至各院(部)。学生对每一门课程的任课教师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包括教学态度、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特色等方面(评价标准见附件2)。课程参评率低于50%的评教结果无效,教学评估与督导中心组织重评;学生评教分在全班前、后5%的分数,系统视为无效。此项占总评的40%,采用百分制。
(三)院(部)评价。院(部)主要评价敬业态度,落实教学责任,评价教学水平。首先组织教师自评,即教师对自己所承担的课程教学进行总结和反思,查找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享教学过程的成功体验。然后,在教师自评的基础上,依托教研室,组织本单位教学(专业)指导委员会和教学督导小组,从立德树人、教学常规、课堂教学、职业情怀等方面对教师进行评价(附件3为参考),院(部)根据自身学科专业特点制订本院(部)的具体实施细则,特色加分项院(部)结合学科专业特点进行完善。此项占总评的40%,采用百分制。
总评分为百分制,由学校评价、学生评价与院(部)评价组成,由院(部)统计,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评价组织与程序
(一)教务处牵头组织开展评价工作
教务处每学年第一学期(9月份)发布评价通知,督促各院(部)组织进行评价工作。做好评价的宣传工作,充分调动院(部)教学管理的积极性,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构建并维护好网上评教系统。
(二)院(部)是评价工作的主体完成单位
1.院(部)遵照本办法有计划地在每学期开展各种形式、主题、阶段的随堂教学检查等工作。第二学期(6月份)按照学校的安排进行集中评价和总结。
2.院(部)结合专业及课程的特点,在学校评价标准的基础上,编制切合本专业课程特性的评分细则和实施办法,尤其是室外课、实训课、小课、大课等特殊课型应有针对性的评分细则。
3.院(部)须公开、公平、公正地完成评价工作。评教过程中,若出现篡改数据、拉票、打击报复或其它不公正、不文明行为的,经调查核实后,给予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4.评价结束后,院(部)将评价结果以适当方式公示和反馈给教师,并将评价结果和工作总结报送教务处教学评估与督导中心。
六、评价结果及运用
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评价结果与教师职务晋升、年度与聘期考核、课时津贴、评优评先等方面挂钩。
(一)终评等级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总评分90分以上且在院(部)排序前15%为优秀;除优秀以外,总评分≥80分为良好;60-79.9为合格;总评分≤59.9为不合格。学校批准参加社会实践的教师,评价结果以教师社会实践考核结果为准。
本学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为优秀:
1.教学差错两次或一般教学事故一次。
2.未满本岗位规定的基本教学工作量(学校批准的特殊情况除外)。
3.病假累计30天或事假累计5天。
本学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
1.在政治纪律及意识形态方面违反规定。
2.违反教师师德师风行为规范要求。
3.出现一般教学事故两次以上(含两次)或严重教学事故一次。
4.无大局观,不服从院(部)教学任务安排。
(二)终评等级为优秀的教师
1.在职务晋升、考核、评优评先等方面优先考虑。
2.学年终评等级为优秀的教师,本学年度基础课时津贴提高10%(在下学年初予以补发),经费从教务处年度预算经费中开支。 (三)终评等级为不合格的教师
1.一次不合格者,院(部)应给予黄牌警告,纳入院(部)帮扶对象,本学年度基础课时津贴降低5%(在下学年初予以补扣)下一年度不能晋升职称。
2.累计两次不合格者,院(部)应取消该教师任课资格并作停课处理,通过听课、自费进修等方式限期整改,整改结束后,由本人申请,经院(部)同意后安排任课。
3.累计三次不合格者,必须转换至非教学岗位。
课时津贴调整部分经教务处审核后由组织人事处负责核发。
(四)评价结果的运用
各院(部)要完善评价结果反馈机制,实现增值评价,构建教师教学质量监控闭环管理体系,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1.压实院(部)主体责任。学年末,各院(部)必须召开“教师课堂教学评价反馈会”,并在会前向教学评估与督导中心报备反馈会的时间与地点。反馈会上不仅要公布评价结果,同时还可通过座谈进行直接反馈,共同探讨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实现以评促教。
2.实行课堂教学质量报告制度。首先,各院(部)须将教师的评价材料存入院(部)的教师个人业务档案中;其次,以教研室为单位发挥团队作用,从教学活动的整体运行情况、课堂教学的亮点、过程管理及目标达成等方面进行分析与诊断,肯定课堂教学取得的成绩,帮助教师剖析存在的问题,找出差距与不足,对教师进行发展性评价,以教研室为单位形成《**教研室教师课堂教学质量报告》,提出改进意见和教师专业发展规划。
3.动态跟踪重点群体。重点关注考核结果排名靠后的教师,院(部)督导小组对本学年排名后5%的教师进行重点帮扶,建立《教师成长档案》,主要内容有诊断分析、制定帮扶方案、取得成效等,做好存档工作,教学评估与督导中心不定期检查。
七、附则
(一)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原文件《豫章师范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洪师院[2019]71号)同时废除。
(二)本办法未尽事宜由教务处教学评估与督导中心解释。
附件:1.校级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
2.学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
3.院(部)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参考)
附件1
校级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教内涵 |
立德树人 10分 | 师德师风 5分 | 为人师表,意识形态坚定,坚持社会主义育人方向,无不当言论。 |
课程思政 5分 | 发掘和运用本学科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将思想政治教育元素融入课堂教学; | |
教学常规 30分 | 学期计划 5分 | 符合课程标准在课程目标、教学理念与设计以及教学进度等方面要求。 |
教师工作 手册 5分 | 内容全面,装订整齐。 | |
学期计划、平时成绩、出勤、作业等记载完整、规范、细致,真实反映日常工作。 | ||
教案及课件15分 | 符合教学计划安排。 | |
按照学校统一教案模板,结构规范,要素齐全,教学设计合理,教学反思手写。 | ||
课件内容完整,图片动画精致,能有效辅助课堂教学。 | ||
教师状态 5分 | 提前进教室、着装得体,精神饱满 | |
课堂教学 60分 | 教学目标 总体设计 5分 | 目标明确,符合课程标准的要求,注重学生全面发展,并依据目标进行合理、清晰的教学设计。 |
教学行为 15分 | 遵守《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做到“六要求”、“六程序”、“六不准”》要求。 | |
为人师表,仪表端庄,举止文明,遵守教学工作规程。 | ||
上课精神饱满,语言准确、简练、条理清楚。 | ||
教学内容 15分 | 教学内容科学准确,逻辑性强。 | |
容量适宜,教学重点和难点突出。 | ||
引导学生关注相关社会热点问题和学术前沿动态。 | ||
联系职业需求或生活实际,符合学生特点。 | ||
教学方法 10分 | 启发性强,互动性好,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 方法多样化,不照本宣科,有实际效果。 | |
教学手段 5分 | 合理选择和使用教学手段,课件等现代化教学辅助效果好 。 | |
教学效果 10分 | 教学目标全面达成,教学效果好。 符合《教学工作规程》规定的作业要求,批改及时。 | |
总分:100分 |
备注:评分有梯度,原则上所评价对象优秀不超过30%。
优秀:90分及以上;良好:80~90分;合格:60~79分:不合格:60分以下
附件2
学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
评价指标 | 评价标准 | 评教内容与标准 |
教 书 育 人 10分 | 师德师风 5分 | 为人师表,意识形态坚定,坚持社会主义育人方向,无不当言论。 |
立德树人 5分 |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进行职业道德教育。 | |
教学态度10分 | 规范性 5分 | 不缺课,不迟到,不拖堂,不提前下课,上课不接听手机,不长时间观看视频,建立良好的课堂常规。 |
责任感 5分 | 工作责任心强,对自己、对学生严格要求,加强课堂管理。 | |
教学目标10分 | 科学性 5分 | 教学目标明确,符合学情及人才培养目标。 |
多维性 5分 | 教学目标包含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维度。 | |
教 学 内 容 20分 | 思想性 5分 | 结合教学内容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培养。 |
科学性 5分 | 讲授内容正确,概念清楚,定义准确。 | |
有效性 5分 | 突出重点,讲清难点。 | |
先进性 5分 | 立足教材的基础上,适当介绍近年来本学科学术动态和最前沿知识。题库等教学资源齐全完备并不断更新。 | |
教 学 方 法 15分 | 多样性 5分 | 课堂教学方法灵活多样。 |
针对性 5分 | 方法的选择与教学内容和学生特点的契合度高。 | |
学法指导 5分 | 能够结合教学内容对学生的学习方法和研究方法给予指导。 | |
教 学 技 能 25分 | 教态 5分 | 衣着得体、仪表端庄,教态自然大方。 |
语言 5分 | 语言准确、简洁、流畅、清晰;富有形象性、逻辑性和启发性。 | |
课堂组织 15分 | 教学组织紧凑,善于管理课堂,教学活动生动有趣,创设 良好的学习气氛。 | |
教学特色 10分 | 创新性 10分 | 教学形式新颖,具有鲜明的个性化特征,教学效果突出。 |
总分 | 100分 |
附件3
院(部)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参考)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教内涵 |
立德树人 10分 | 师德师风 5分 | 为人师表,意识形态坚定,坚持社会主义育人方向,无不当言论。 |
课程思政 5分 | 发掘和运用本学科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将思想政治教育元素融入课堂教学。 | |
教学常规 30分 | 学期计划 5分 | 符合课程标准在课程目标、教学理念与设计以及教学进度等方面要求。 |
教师工作 手册 5分 | 内容全面,装订整齐。 | |
学期计划、平时成绩、出勤、作业等记载完整、规范、细致,真实反映日常工作。 | ||
教案及课件15分 | 符合教学计划安排。 | |
按照学校统一教案模板,结构规范,要素齐全,教学设计合理,教学反思手写。 | ||
课件内容完整,图片动画精致,能有效辅助课堂教学。 | ||
教研活动 5分 | 积极参加教研活动 | |
课堂教学 50分 | 教学目标 总体设计 5分 | 目标明确,符合课程标准的要求,注重学生全面发展,并依据目标进行合理、清晰的教学设计。 |
教学行为 15分 | 遵守《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做到“六要求”、“六程序”、“六不准”》要求。 | |
为人师表,仪表端庄,举止文明,遵守教学工作规程。 | ||
上课精神饱满,语言准确、简练、条理清楚。 | ||
教学内容 15分 | 积极融入思政内容,严谨、准确,逻辑性强。 | |
联系职业需求或生活实际,符合学生特点。 | ||
容量适宜,教学重点和难点突出。 | ||
引导学生关注相关社会热点问题和学术前沿动态。 | ||
教学方法 5分 | 启发性强,互动性好,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 方法多样化,不照本宣科,有实际效果。 | |
教学手段 5分 | 合理选择和使用教学手段,课件等现代化教学辅助效果好 。 | |
教学效果 5分 | 教学目标全面达成,教学效果好。 符合《教学工作规程》规定的作业要求,批改及时。 | |
职业情怀 10分 | 观摩听课 5分 | 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节 |
教学管理参与5分 | 积极配合学校、院(部)、教研室安排的其它任务。 | |
总分 | 100分 | |
特色加分 10分 | 在教学质量工程(团队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竞赛、教学改革、教材等)中获得奖励,可参照下列标准: (1)负责人:国家级项目或国家级一等奖建议10分、省级6分、市级4分、校级2分。 (2)负责人: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的二、三奖分别乘以一等奖相应级别分数的0.8、0.5。 (3)参与人:排名2-9名,乘以相应负责人系数的0.8、0.7、0.6、0.5、0.4、0.3、0.2、0.1。 此项10分封顶 | |
注:1.各院(部)依照学校制定的一、二级指标体系,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制定本单位的具 体实施细则。 2.评价结果要呈现梯度和区分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