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各教研室:
为做好本学年度教育教学工作,根据学校文件要求及工作实际,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职责及时间安排
1.考试科目的时间安排如下:
(1)教务处负责全校公共基础课、公共教育理论课的考试,考试时间:6月20-21日(暂定);
(2)各院(部)负责本院(部)所设专业课程(含基础、大专和本科各班)的科目考试。考试时间:6月22-24日(暂定)。
2.6月17日(暂定)结束随堂考试考查科目(含教学计划规定的非卷面考试课、辅修专业课、公选课)。
二、考试科目
1、各院(部)按《培养方案》要求填写《院(部)考试安排表》,必须涵盖本系本学期所承担的所有公共课与专业课。
2、《院(部)考试安排表》于5月7日前,《院(部)专业考试监考安排表》于5月14日前交教务处核准。
三、试卷规范要求
1、课程考试应建立命题审核制,填写《豫章师范学院课程考核计划与命题双向细目表》(附件1)。由命题教师、教研室主任和分管教学主任对课程考试命题进行审核把关并填写《豫章师范学院课程考试命题质量审核表》(附件2),具体要求见《豫章师范学院期末考试试题命制规范》(洪师教字[2019] 16号)。
2、A、B试卷均须附有标准(参考)答案、课程考核计划与命题双向细目表、命题质量审核表,须按统一格式排版、打印。(试卷文字格式要求见附件3)
3、注意试卷题头中的学年度、上下学期不能出错。
4、页脚注意要填,并且与试卷题头的班级与课程名一致,班级、课程名要求准确不要遗漏。
5、注意一定要有密封线,奇数页密封线在左侧,偶数密封线在右侧,要留有适当的空档。
6、分值栏的空格里一定要填入各题分值和总分值。
7、试卷电子稿文件名以班级、课程为名,课程名称为全称,注明A、B卷如311数教1《数学分析》A.pdf。试卷电子稿统一交PDF格式文档一份。
8、严格做好各个环节的试卷保密工作,试卷注意加密不能用网络传试卷,严防泄漏。如发现试卷泄漏,将按《教育考试规程》以严重教学事故处理并追究院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教研室及出卷教师责任。
四、交卷时间
1.将院(部)领导、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后的公共基础课、公共教育专业课的试卷及标准(参考)答案、课程考核计划与命题双向细目表、课程考试命题质量审核表等材料的电子稿于5月7日前交教务处。
2.将院(部)领导、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后的专业课试卷及标准(参考)答案、课程考核计划与命题双向细目表、课程考试命题质量审核表等材料的电子稿于5月14日前交教务处审核。教务处指定专人负责试卷数据和文稿。
注:(1)试卷、课程考核计划与命题双向细目表、课程考试命题质量审核表等材料打印交领导签字后由院(部)留存,备查;
(2)试卷及标准(参考)答案等电子稿用U盘拷贝,严禁从网上发送。
五、考试证件
以学生证为准考证。各院(部)应通知学生带学生证参加考试。未带学生证者不得参加考试。各院(部)应通知班主任(辅导员),确保学生守纪应考。
监考教师考前须查验学生证,查验无误后方可开始考试。
六、阅卷要求
1、严格按流水阅卷原则进行批阅试卷(单独任课除外)。各院(部)、教研室组织教师按时到指定地点按照标准(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统一进行批阅。
2、阅卷统一要求采用加分方法。分数统一写在题号左侧,对于学生未作答的题,要赋“0”分,所加分数必须写清楚,如发现加分有误请将原分数圈定后再另赋分,不得在原分数上涂改。
3、每份试卷必须有阅卷教师签名。流水批阅的试卷,阅卷人按照分工,在得分表中相应的题号下签名。
4、非标准试卷和技能课考试,要按照评分标准批阅,有批注或评语、有成绩、有批阅人签名和批阅日期。
5、6月30日前(暂定)完成阅卷及成绩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