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求,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根据《豫章师范学院转专业实施办法》(洪师院发[2017]6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1-2022学年学生转专业工作,特制定生态与环境学院2022年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以生为本,尊重学生的兴趣、爱好和学习优势,注重学生个性发展,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学生健康发展。
2、学生转专业以符合现有办学条件和保证各专业正常教学秩序为前提。
3、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公开、公正、公平,完善管理制度,规范操作程序。
二、转专业条件
学生转专业不得违反国家政策。转专业工作只面向在籍在校非应届毕业学生;特殊情况视具体问题,学校讨论研究另行处理。在校学习期间只能申请转专业一次,被批准转专业者,原则上不得申请转回原专业。
1、本院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1)定向培养有专业要求的;
(2)低学历转向高学历的;
(3)已转过学或转过专业的;
(4)退学或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5)保留入学资格、休学期间的;
(6)学生入学当年招生章程上有明确约定的;
(7)高招类非第一学年;
(8)艺体类专业跨类转入、转出的。
2、本学院学生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和(2)且同时符合(3)(4)(5)条件之一者,可申请转出本学院所属专业。
(1)高招类2021级学生;
(2)品行端正,没有任何违法或违犯校规校纪的记录;
(3)申请人必须通过已修读学年修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申请之时的平均绩点在3.0以上;
(4)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仍能在其他专业学习,有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的;
(5)原专业学习确有特殊困难,难以完成学业,有足够证明材料的。
3、外院学生符合下列所有条件可以转入本院所属专业。
(1)高招类2021级学生;
(2)品学兼优,且对本院专业有兴趣和专长,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
(3)没有患有影响学业维系和就业的某种疾病;
(4)申请人必须通过已修读学年修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申请之时的平均绩点在3.0以上;
(5)经审查、考核符合转入本院学习条件。
三、学生专业转出、转入条件审核
1、本院学生转出,只对学生进行转专业审查,条件审查由本院教学督导委员会及相关班主任负责完成。
2、外院学生转入,须对转入学生进行条件审查,专业知识和技能及考核,条件审查及考核由本院教学督导委员会和相关专业教师负责完成。
3、本院将通过面试方式对转入学生进行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进行考核。
四、学生转专业工作推进表
根据学校教务处要求,确定本院本次学生转专业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间。
五、转专业工作小组
组长:寇海群
组员:倪妍、黄丽莉、周丹、周晨
生态与环境学院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