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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章师范学院关于2022年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根据《豫章师范学院转专业实施办法》(洪师院发〔2017〕6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2年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对象

2021级具有本校学籍的在校高招录取学生

二、转专业条件

学生转专业条件按《豫章师范学院转专业实施办法》(洪师院发〔2017〕69号)文件执行。

三、办理流程

1、4月15日前,各学院将本学院2022年转专业方案(含拟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考核方案),上报至教务处备案(电子稿、纸质稿盖章);

2、4月20日,教务处公布2022年各学院转专业计划;各学院公布转专业方案。

3、4月23日前,学生根据公布的相关信息,在学校官网下载并填写《豫章师范学院转专业申请(审批)表(附件3统一发送邮件至所在学院转专业负责人邮箱(附件2)。

4月24日-4月25日,学生所在学院在《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后,将学生《申请(审批)表》、学生个人成绩单和学年成绩排名等材料分类汇总发至各拟转入学院。

4月25-4月26日,各学院在接到学生转申请后,需按照制定的转专业方案进行资格审核,并在《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以邮件形式告知学生拟转入专业补修的课程及学分,对可予置换的课程及学分进行认定

4、4月27日,接收学院将资格审核通过的名单汇总至教务处复核。

5、5月9日-520日,各接收学院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考核(笔试、面试等)并确定转入名单,在本学院公示5天无异议后,将《申请(审批)表》和拟转入名单报教务处审批。

6、教务处汇总各学院拟转入学生名单,在校园网上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校长会审定。

7、教务处根据校长办公会审定结果发文公布最终转专业名单。

四、其他事项

1、获批后的学生,在新学年开始时转入获批专业学习,相关学院做好转专业学生学籍档案移交等工作。

2、学生转专业前已修完的课程,和转入专业相同的,可替代,不必重修;和转入专业不同的,转为选修课学分;转入专业已经开完、转入学生尚未修读的课程,应重新修读。各接收学院应安排专人对转入学生进行课程衔接指导。

3、转专业学生的学费按转入专业的收费标准收取,以实际就读年限计算。

                                                   2022年4月20日

附件1:2022年转专业工作流程表.xlsx

附件2:2022年各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docx

附件3:豫章师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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