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实验室及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的通知》(赣教高办函﹝2022﹞2号)的相关要求,结合年度工作安排,学校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于2月18日对学校教学实验室及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该项工作由教务处牵头,各学院分管实验室负责人参加。
检查组一行沿拟定路线,实地查看艺术楼、特教楼、抱石楼、实验楼、体育馆等实验(训)室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重点针对赣教高办函﹝2022﹞2号文中的工作重点涉及的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实验室生物安全、特种设备、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等进行检查,并针对2021学年秋季学期结束实验室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核。
下一步,教务处将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跟进整改情况,确保各类实验(训)室安全运行,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学习和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