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章师范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方案(试行)
根据全国教育大会和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建立系统、科学、有效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使学校在规模、质量、结构、效益等方面实现协调发展,保障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目标
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围绕质量控制过程,科学设置监控指标,建立健全系统、科学、有效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不断完善各教育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考核评价方法和与相应的奖惩制度,坚持行之有效的教学监控措施,实施教学质量的全面和动态管理,保证和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二、原则
以学校的办学定位与办学思路为依托,紧紧围绕人才培养目标,构建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核心、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的的循环监控体系,形成领导、专家、教师、学生、社会共同参与的网状监控体系。
三、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内容及工作职能
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主要由教学质量监控的目标、组织、方法和制度四个方面内容构成。
(一)监控目标
教学质量监控的目标包括人才培养、过程、质量三方面。
1. 人才培养目标监控点为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人才培养模式、人才培养方案、学科专业建设和发展方向、教学基本设施设备条件等。
2.过程目标主要监控点为教学大纲的制定和实施环节,包括教材的选用、授课计划制订,师资的配备、教学形式与手段、课程考核评价方式、毕业实习管理考核等。
3.质量目标主要监控点为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质量,包括课程考核合格率、专业技能竞赛获奖率、资格证书通过率、毕业实习评价优秀率、毕业生就业率、就业层次与质量、用人单位满意度评价等。
(二)监控组织
监控组织由校内监控、校外监控组成。
1.校内监控组织
由教学指导委员会、相关职能部门和院系、师生群体组成三级监控,按照总体监控与分级检查相结合、师生共同参与的原则,实行以学校为主导、院系为主体组织体系。
(1)教学指导委员会
依据《豫章师范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的有关要求开展工作,主要讨论重大的教学问题。
(2)职能部门
a.教务处 负责组织制定、修订教学管理的制度、文件、标准、要求;对教学质量工作进行布置、检查、管理、指导,同时对监控、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建设。
b.学工处 通过常规检查、信息收集、座谈会等形式积极主动参与和学生有关的教学质量检查和评估工作,在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加强素质教育、培养创新人才等方面发挥本部门的功能和作用。
c.组织人事处 制订引进专业人才、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和稳定教师队伍为目的的激励保障制度,并通过教师专业技术考核进行奖惩。参与和教师有关的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估工作。
d.招生就业处 负责对毕业生就业率、就业层次与质量、用人单位满意度评价、毕业生跟踪调查等工作,制订就业工作激励机制,形成就业质量报告,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e.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负责对课堂的监控、教学信息化平台的建设、维护、数据整合等技术支持,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f.院系 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质量监控实施管理办法,组织教研室开展工作,做好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做好各项教学信息统计、信息反馈,并进行分析、总结和整改工作,建立完善教学方面的档案管理工作。
(3)师生群体
专业带头人主要负责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设置、教学大纲与教学计划编制、师资建设、课程建设、教材选取、任课教师选择与评价、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等。
任课教师在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中进行自我评价,并对所任教班级进行评学。
学生在学期末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网络评教,学生信息员每月从教师意识形态、组织教学等多方面进行教学质量监控的信息反馈工作。
2.校外监控组织
用人单位每年对毕业生专业知识与技能、工作适应能力与发展潜力、个人综合素养、职业操守等方面给予评价和反馈。(牵头部门:招生就业处)
校外实习指导教师从职业岗位的知识、技能要求角度评价学生的培养质量和学生核心能力的高低。 (责任部门:各院系)
第三方评价是由独立于学校及其部门之外的社会组织和机构对教育质量进行评价。评价项目包括专业定位、专业特色、毕业生的就业质量、就业满意度、发展能力、竞争能力、核心课程的有效性等。(牵头部门:教务处)
(三)监控方法
1.教学信息监控
主要内容为:日常的教学秩序检查、学生评教、教师评学、师生座谈会、教学督导、学生教学信息反馈等,及时了解和掌握教学中的动态问题,并进行常态的信息通报。(教务处牵头,各院系参加)
2.教学过程监控
主要形式有:听课(每位教师每学期听课6节以上)、教研室活动检查、考试环节管理督查以及阶段性教学检查等方面。其中,阶段性教学检查分期初、期中、期末三阶段,期初主要检查教学文件和教辅材料的准备情况;期中主要检查教师教学计划执行情况、作业批改、实验实习、辅导答疑等;期末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教师教学计划的完成情况、期末教学秩序、考试安排情况、下学期教学任务落实情况、各项教学文件整理归档情况、实验室建设情况及实验设备维护使用情况等。(教务处牵头,各院系参加)
3.专项评估监控
主要包括开课计划审核、授课计划检查、专业建设、课程梯队建设、教学团队建设、课外实践活动、教研室工作、教学竞赛与等级考试情况。(教务处牵头,各院系参加)
加强教学质量指标的分析,教务处会同各院系对课程考试、考证、考级情况进行分析,如:课程成绩、教师资格证、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各类竞赛的成绩等,通过横向和纵向比较,从中找出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整改。
招生就业处、学工处会同各院系对毕业生进行跟踪调查。学校以专业为单位对毕业生就业状况、用人单位、社会等进行调查分析,为相关专业的教学改革、教学质量提高提供依据。
(四)监控制度
1、教学常规检查制度
以日常随机教学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方式对教师和学生执行教学纪律、安排教学进度、课堂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检查。(教务处牵头)
2.教师准入制度
所有新教师必须符合学校教师准入条件。实行新进教师一年见习期教学能力检查、鉴定,学年评议不合格者不能取得上课资格。(组织人事处牵头)
3.听课制度
学校领导、督导组、院系领导和同行相结合的听课制。要求各级人员完成一定的听课任务。校级领导、系主任及行政部门中层干部要深入教学一线定期听课、督查教学过程,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教务处牵头)
4.教师课堂质量评价制度
建立教师课堂质量评价制度,通过学生评教、校级评价、及院系考核等方面,对每一位教师的教学工作做出合理的评价,评价结果与绩效、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挂钩。(教务处牵头)
5.信息反馈制度
建立学生、督导的教学信息反馈渠道,针对在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处理。(教务处、学工处牵头)
6.教学事故认定处理制度
认真执行教学事故认定处理制度,对教学及教学管理中的违纪查处做到及时、客观、公正。(教务处牵头)
7.毕业生跟踪调查制度
向用人单位了解毕业生在社会的反响,向毕业生了解学校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的社会适应性,根据反馈的信息及时调整培养方案和进行教学改革。(招生就业处牵头)
8.教学激励制度
以管理考核为基础,依据相关管理规定实施综合及专项奖励。(教务处、组织人事处牵头)
四、附则
本方案自通过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