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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科研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21/4/25

各院(系)、各处(室)、湾里校区及相关教师: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教师积极申报,并以部门为单位将纸质申报材料于5月19日之前报送科研处(行政楼202室),电子版文档发至yzsykyc@126.com。   

   相关申报材料见附件,申报者须按通知要求填写《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重要影响及效果等证明)。报送纸质材料包括:申报评审书一式六份(1份原件,5份复印件);参评成果原件1份(材料不再退回)。申报评审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联系人:周琢虹      联系电话:0791-87545146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zip

 科研处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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