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部各院系及湾里校区:
根据上级课题管理部门的要求及学校工作安排,本学期将开展省级教改课题结题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介
根据《豫章师范学院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课题组根据需要向科研处或院(系)提出研究成果推介的申请,科研处或院(系)根据申请组织推介活动,面向广大教职工推广教改成果。课题组进行了成果推介后,科研处或院(系)方可根据推介的真实效果对课题在促进实际教学的有效性等方面提出客观意见。
本次结题需要申请系或学校推介的项目于11月10日前向院系或科研处提出申请。未经推介的项目,院系和学校部门不能出具相关效果的证明意见。
二、提交结题材料
根据省教育厅《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版)要求,符合结题条件的省教改课题主持人须按照以下顺序提供结题材料:封面(注明学校名称、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负责人姓名、课题编号、联系电话等)、材料总目录、结题报告、课题申报书、课题立项通知书、开题报告、中期报告、成果附件(含研究报告目录和正文),以上材料请统一编写页码,胶装成册,《结题鉴定表》单独装订,所有材料一式三份,同时课题组应制作汇报PPT,在集中答辩前交科研处。
三、网上提交结题材料
参加省级教改课题的结题,应根据江西省教改课题管理平台公告要求(网址:http://jgkt.jx.edu.cn/jxedu/)于12月10日前提交相关结题材料。
四、项目调整
省级教改课题立项后,原则上不得进行更改。如确应人员校际调动等客观因素要进行调整的课题,请课题主持人11月20日前提交申请表,经学校领导审核同意后于11月30日前在网上提交调整申请。具体操作方法,请参照江西省高校教改课题管理平台教师用户操作说明。
五、参加课题鉴定会
课题组全体成员应按时参加课题鉴定会。现场鉴定会包括五个环节:
1.课题主持人汇报;
2.专家审阅材料;
3.课题组全体成员参加答辩;
4.专家评议;
5.专家组提出结论。
请各院(系)及时通知到期课题主持人参加本次结题,以院系为单位于11月10日前将结题汇总表交科研处,于12月10日将结题材料交科研处。同时发送电子稿至邮箱yzsykyc@126.com。
联系人:周琢虹 联系电话:87545146
附件:省级教改结题材料.zip
科研处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