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生态与环境系关于2020年学生转专业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求,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根据《豫章师范学院转专业实施办法》(洪师院发[2017]69文件精神,为做好2019-2020学年学生转专业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以生为本,尊重学生的兴趣、爱好和学习优势,注重学生个性发展,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学生健康发展。

2、学生转专业以符合现有办学条件和保证各专业正常教学秩序为前提。

3、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公开、公正、公平,完善管理制度,规范操作程序。

二、转专业条件

学生转专业不得违反国家政策。转专业工作只面向在籍在校非应届毕业学生;特殊情况视具体问题,学校讨论研究另行处理。在校学习期间只能申请转专业一次,被批准转专业者,原则上不得申请转回原专业。

1、本系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1)定向培养有专业要求的;

2)低学历转向高学历的;

3)已转过学或转过专业的;

4)退学或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5)保留入学资格、休学期间的;

6)学生入学当年招生章程上有明确约定的;

7)高招类非第一学年;

8)艺体类专业跨类转入、转出的。

2、本系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转出本系所属专业。

1)高招类2019级学生;

2)申请人必须通过已修读学年修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申请之时的平均绩点在3.0以上;

3)品行端正,没有任何违法或违犯校规校纪的记录;

4)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仍能在其他专业学习,有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的;

    5)原专业学习确有特殊困难,难以完成学业,有足够证明材料的。

3、外系学生符合下列所有条件可以转入本系所属专业。

1)高招类2019级学生;

2)品学兼优,且对本系专业有兴趣和专长,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

3)没有患有影响学业维系和就业的某种疾病;

4)申请人必须通过已修读学年修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申请之时的平均绩点在3.0以上;

5)经审查、考核符合转入本系学习条件。

三、学生专业转出、转入比例及条件审核

(一)学生转出、转入比例

根据本系各专业特点和学生从数,确定学生转出和转入比例。

表1.


专业

转出 比例

转入  比例

备注

1

2019级环境工程专业

4%

4%


二)学生转出、转入条件审核

1、本系学生转出,只对学生进行转专业审查,条件审查由本系教学督导委员会、及相关班主任负责完成。

2、外系学生转入,须对转入学生进行条件审查,专业知识和技能及考核,条件审查及考核由本系教学督导委员会、和相关专业教师负责完成。

3、本系将通过面试方式对转入学生进行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进行考核。

2.

拟接收的专业

考核内容

考核方式

环境工程专业

1、理科综合知识考评(50分)

2、个人专业发展定位(50分)

总分100

面试

四、学生转专业工作推进表

根据学校教务处要求,确定我系本次学生转专业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间。

表3.生态与环境系2020年学生转专业工作任务推进表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时间

1

制定本系转专业方案

2020.5.24

2

完成对拟转出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

2020.5.29

3

将“同意转出”学生名单交教务处

2020.5.29

4

对拟转进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组织考核,确定名单

2020.5.29

5

“同意转入”学生名单公示5天

2020.6.9

6

将转入学生《豫章师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交教务处

2020.6.9

五、转专业工作小组

组长:寇海群

组员:倪妍、汤年华、万海青、杨梅花、黄丽莉                   

 

 

 

生态与环境系

2020526

 


    
官方微信    掌上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