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根据各院系的学术讲座安排计划及领导的意见,科研处对本学期全校的学术讲座安排进行了适当调整,现予以公布,请各院系按公布的安排举办学术讲座。现就开展学术讲座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依据校系二级管理原则,本安排表中的讲座均由各院系主办。请各院系认真落实讲座主持人主持会场,维持会场秩序,并在总结表中如实填写“讲座主要内容”、“讲座效果”、“讲座组织情况”和“建议与意见”等相关内容。
2、主讲人(或主办单位)带好《申报表》在开展讲座前3天到科研处办理开讲程序。主讲人为外聘专家,另需提交职称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号、开户行(含支行)及手机号。
3、主讲人(或主办单位)须在讲座结束后4天内,需将讲座的讲稿和总结表等纸质材料送科研处204室,并将申报表、总结表和讲座PPT、讲稿及所拍照片(海报和讲座现场)的电子稿打包压缩发送至E-mail:xcd7600555@qq.com。
附件:
豫章师范学院2019—2020年学年度第一学期院(系、部)学术讲座安排表.doc
科研处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