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处(室、中心)、湾里校区:
根据科研处2018年工作安排及我校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现将2018年科研成果奖励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科研成果要求
申报教师于12月15—24日,通过校园网师生通道,进入科研管理系统,逐项进行申报。申报中如遇技术问题请咨询现代信息中心(电话:87545169)。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1。
二、报送材料要求
1.以部门为单位收集本部门教师科研成果材料,统一交给科研处。科研成果材料包括公开发表论文、作品、省级以上课题立项通知或结题证、优秀成果奖证书、专著及专利等需验原件和递交复印件(A4双面)1份。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版权页、全文、封底。
2.各部门应将填写科研成果登记表(附件2),并将加盖部门公章后送科研处,电子稿发送至yzsykyc@126.com。
3.成果材料收集时间
请各部门务必在2018年12月26日前将科研成果材料交科研处,逾期不候。
特别提醒:因材料太多,务必请以部门为单位交科研处,不接受个人申报材料。
特此通知
2、2018年科研成果登记表
科研处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