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处(党委学生工作部)
一、主要职责
研究制定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规划,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并提出针对性的工作意见;根据学校中心工作和上级要求,研究制定年度学生工作计划及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和检查;负责入学教育、军训、学风建设、毕业教育等学生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指导学生会、学生社团工作;负责学生保险相关工作;负责学生工作队伍建设,指导辅导员、班主任开展工作,并对其进行考核和评优评先;组织开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优评先、违纪学生处理和矫正教育;负责学生心理咨询及危机干预工作,为学生健康成长、成才提供服务和帮助;负责学生资助及勤工助学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奖学金、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等审批、发放工作;组织学生校内勤工助学工作,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服务和帮助。负责学生宿舍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二、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学生工作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共设5个内设机构。
1.综合科
负责本处室文秘、协调、督办等日常工作事务管理等工作。
2.学生思政教育科
负责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文明教育、校风校纪教育等工作。
3.学生宿舍管理中心
负责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环境保洁、治安等工作。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负责各类资助管理等工作。
5.心理咨询中心
负责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建立和完善学生心理档案;开展学生日常心理健康咨询等工作。